次韵汪仲嘉尚书喜雨

[宋朝] 范成大

老身穷苦不须忧,未有毫分慰此州。

但得田间无叹息,何须地上见钱流。

次韵汪仲嘉尚书喜雨翻译、赏析和诗意

这首诗词是宋代范成大创作的《次韵汪仲嘉尚书喜雨》。下面是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
中文译文:

老身穷苦不须忧,

未有毫分慰此州。

但得田间无叹息,

何须地上见钱流。

诗意:

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范成大淡泊名利的心态和对自然的赞美。诗中的主人公是一个老年人,他虽然生活贫困,但并不因此而忧愁。他认为自己没有一点点财富去安慰这个州郡(指自己所在的地方),但只要能在田间劳作而没有怨叹,又何必去追逐纸醉金迷的财富呢。

赏析:

1. 淡泊名利:诗中的老年人对物质财富不以为意,表达了作者对名利的淡泊态度。他认为财富并不能真正带来内心的慰藉,而真正的快乐和满足来自于内心的宁静和对自然的感悟。

2. 对自然的赞美:诗中的主人公将自己的关注点放在了田间劳作上,表达了对自然的赞美和对农耕生活的珍视。他认为只要能够在田间劳作而没有怨叹,就能获得内心的宁静和满足,不需要在物质上追逐。

3. 反思现实:诗中的最后两句"何须地上见钱流"表达了对社会现实的反思。作者认为追逐金钱并不能真正带来幸福和满足,反而让人迷失自己的本心。他希望人们能够重视内心的平静和对自然的感悟,而不是沉迷于物质追逐。

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作者淡泊名利、对自然的赞美以及对社会现实的反思。通过对田间劳作和财富追逐的对比,诗人呼吁人们重视内心的宁静和对自然的感悟,追求真正的幸福和满足。整首诗词意境深远,给人以启发和思考。

*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,仅供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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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成大

范成大(1126年6月26日—1193年10月1日),字至能,一字幼元,早年自号此山居士,晚号石湖居士。汉族,平江府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诗人。

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(1154年),范成大登进士第,累官礼部员外郎兼崇政殿说书。乾道三年(1167年),知处州。乾道六年(1170年)出使金国,不畏强暴,不辱使命,还朝后除中书舍人。乾道七年(1171年),出知静江府。淳熙二年(1175年),受任敷文阁待制、四川制置使。淳熙五年(1178年),拜参知政事,仅两月,被劾罢。晚年退居石湖,加资政殿大学士。绍熙四年(1193年)卒,年六十八,追赠五官,后加赠少师、崇国公,谥号文穆,后世遂称其为“范文穆”。

范成大素有文名,尤工于诗。他从江西派入手,后学习中、晚唐诗,继承白居易、王建、张籍等诗人新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,终于自成一家。风格平易浅显、清新妩媚。诗题材广泛,以反映农村社会生活内容的作品成就最高。与杨万里、陆游、尤袤合称南宋“中兴四大诗人”。其作品在南宋末年即产生了显著的影响,到清初影响更大,有“家剑南而户石湖”的说法。著有《石湖集》、《揽辔录》、《吴船录》、《吴郡志》、《桂海虞衡志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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